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去年至今73人破坏环境被追责

05.06.2015  09:23

龙虎网讯 今天是“世界环境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情况。去年1月至今,全市共审结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25件,73人被追责。

本周,一起全国最大走私废粉末涂料案在南京市中级法院宣判,11家被告单位犯走私废物罪被判罚金,33名被告人因同罪名被判刑,其中刑期最高者被判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60万元。该案审判长仲新建表示,对该案33名被告人的判罚,体现了我市法院对于污染环境犯罪行为的依法打击力度。

事实上,走私废弃粉末涂料、废电子元件器材等是近几年新出现的污染环境犯罪类型,另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穿山甲、熊掌等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滥伐、盗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均属于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也是近年来我市重点打击的对象。南京市中级法院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市法院审理的环境刑事案件有6件,2014年度至今则审结了25件,并对涉案的73人予以追责。

去年年底,被告人陆某从广西买来穿山甲、孟加拉巨蜥等野生动物准备出售,警方最终查获的穿山甲有30多只、熊掌42个,还有9只孟加拉巨蜥,涉案金额数十万元。南京鼓楼法院一审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陆某上诉后,南京市中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而在我市六合区,男子汪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杨树179立方米,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半,缓刑3年,同时被判罚金1.5万元。

南京市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兵介绍,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盗伐林木等犯罪行为,自2014年严厉打击后,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年尚未有一件立案。

记者还了解到,我市法院正在探索建立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这一禁止令是指法院在审理环境民事案件时,如果发现被告的某些行为有可能危及环境安全、造成环境难以恢复,或者加重对环境破坏,在紧急情况下经原告申请,法院可以禁止被告从事某种特定活动。(记者 张源源)

来源: 南京日报   编辑: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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