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人民监督员叶章华:亲历监督讯问改变了我的看法

10.09.2015  10:41

  在我的印象深处,检察机关的工作一直充满着神秘感。直到和江苏省泰兴人民检察院的一次接触后,才彻底改变了这个看法。 

  今年7月31日,我作为特约人民监督员应邀到该院监督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拟不起诉案件。看完全程监督后,我颇有感叹。 

  刚到检察院,一位身着检察制服的工作人员带我来到了讯问室。检察人员黄姣将一份《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递给张某,并逐条进行宣读和解释,并提出如果在讯问中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指出来。不仅如此,为了保障嫌疑人的隐私,在场的每个人都签订了保密协议,工作规范到位。 

  在讯问过程中,检察人员黄姣一番朴实却又纯真的话语深深打动了我:“由于犯罪嫌疑人张某是一名未成年人,今年正值高三处于人生的关键时刻,从社会调查中发现张某一贯表现较好,系初犯、偶犯。案发后,他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主动退出赃款,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犯罪情节轻微。如今,我们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在平时办案中努力转变司法观念,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大家经过讨论,结合张某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其犯罪拟不起诉。” 

  我一直注视着张某,他很紧张,手不停地抖动,甚至在询问时都不敢说话。此时的询问人员不是责骂,而是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讲道理,主动和他沟通,没想到张某突然如释重负,积极配合。 

  讯问结束后,检察人员黄姣向张某宣读笔录,并让张某看清楚后再签字,“如果你有什么疑问可以及时修改。”直到张某看完笔录后签字按手印,他们都很耐心。 

  我真心为这孩子感到惋惜,他的绚丽之花才刚刚绽放,就要因为临时起意毁一生。其实,现在未成人法律意识不强,很容易误入歧途。我通过了解得知,泰兴检察院为了加强未成年人预防已经通过自制《七彩虹》小报进校园的方式让更多的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 

  通过这次监督讯问,我真正了解了检察机关的规范的工作流程,真的得点赞。 

  (江苏省泰兴市政协常委 农行泰兴支行行长叶章华/口述    通讯员:印倩、黄姣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