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人民生活迈向高质量!七论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

07.01.2018  07:22

  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本目的是让百姓过上高质量的生活。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必须保质保量把“人民生活高质量”推向前进,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老百姓的生活更宽裕、更便利、更舒适、更安心、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平正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大力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把富民产业作为最大民生支撑,把基本公共服务作为最大民生普惠,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民生任务,把公共安全作为最大民生底线,把生态作为最大民生关切,全省民生建设迈出新的步伐。与此同时,民生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部分区域收入水平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优质教育、医疗和养老服务等方面供给还不充分,这就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高、更新、更严的要求。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国家确定的民生政策,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省里作出的民生承诺,必须坚决兑现;新办的民生实事,必须统筹谋划、量力而行,这无疑让全省人民吃了一颗“定心丸”。

  推动人民生活迈向高质量,各级政府要根据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每年排出一批民生实事,扎扎实实组织实施,让全省人民不断感受到生活新变化。要着力解决结构性的民生问题,重点研究解决就业方面的“用工荒”与“就业难”并存问题,教育方面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问题,医疗方面的基层相对落后、专科发展不平衡问题,养老方面的供需失衡问题,社会保障方面的覆盖不全、兜底不够、不可持续问题,住房保障方面的价格偏高、供应渠道单一问题,从制度改革入手,让一个个民生“难点”成为撬动社会进步的“支点”,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推动人民生活迈向高质量,要着力实施普惠性的民生工程,办好一批扶助性的民生实事。要坚持向下聚焦基层基本,向上提升服务水平,按照省委全会确定的标准清单,研究落实配套措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切实让资源跟着需求走、服务跟着居民走,普遍增加群众的“隐性财富”。我省已经实现年收入4000元以下人口的整体脱贫,将扶贫标准提升到6000元,在这个群体中因病因残因灾致贫返贫者占到了三分之二。在某种意义上说,现在面对的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必须聚焦再聚焦、精准再精准,着力激发低收入人口的内生动力,编实筑牢保障救助底线,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让一人掉队。

  推动人民生活迈向高质量,要着力满足多样性的民生需求。基本的物质需求满足后,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越来越多地体现为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要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人群,把各方面的民生工作做得更好。要善于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和带领群众在参与过程中提升幸福感、在奋斗过程中增强获得感,共建共享美好生活。要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江苏”建设,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全面提升应急能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安定有序的良好环境。

原标题:推动人民生活迈向高质量!七论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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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