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增设环境资源审判庭

22.10.2014  12:02

 

  省高级人民法院17日发布消息称,经省高院党组决定,设立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依法审理土地和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

  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增设环境资源审判庭,并要求各省级高院要设立环境庭,再由省级高院指导中级法院合理设立环境庭。省高院行政庭综合组组长陈迎介绍,近年来环保案件数量陡增,是省高院增设环境资源审判庭的一大原因。据统计,仅今年1~9月份,我省一审环保类案件就有186件,比去年全年总量还超出一倍多,一审资源类案件则达到300多起。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