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要首先对人民负责

11.01.2016  08:40

  省检察院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徐安强调

  

  本报讯(记者宋世明特约记者卢志坚)“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1月8日上午,省检察院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17名新任职干部面向国旗集体宣誓。据悉,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后,我省首家省级司法机关举行的宣誓活动。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安说,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要通过宣誓,牢固树立宪法信仰,坚决维护宪法权威。要进一步牢记宪法明确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要进一步牢记宪法明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内心深处认清检察机关所有的权力都来自人民,检察权必须用于人民、为人民服务,绝不能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更不能骑在人民群众头上作威作福,对于发现的任何利用检察权搞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侵害人民权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通过行使检察权为人民造福,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要进一步牢记宪法明确的“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是宪法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徐安表示,全省检察干警要按照宪法和党中央的要求,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的新要求,组织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强化对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着力营造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依法打击制假售假等犯罪活动,切实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突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加大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美丽江苏建设。

  徐安强调,“人民检察院”要首先对人民负责,工作中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法平等公正对待群众诉求,以倾听态度认真吸纳人民群众的每一条合理意见,以高度负责精神办理涉及人民群众的每一个司法案件;必须深刻认识到检察权力姓“”不姓“”,把“公心”“公道”“公正”放在第一位置,做到为人民利益坚持对的,为人民利益改正错的,决不因私心、私利而损害司法公正、影响检察公信;必须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贯穿于全部检察工作中,坚持贴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注重检务公开,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监督作用,依靠人民力量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要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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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