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就要"高精尖"?这些基层专业人才在江苏也很受待见

15.07.2016  02:45
  交汇点讯 说起人才,大部分人想到的或许会是科学家、CEO这类“高精尖”。不过,人社部7月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却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人们对人才的固有概念。

  这份意见强调,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交汇点记者注意到,除了人社部的这份《意见》,新鲜出炉的江苏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中,“教育、医疗、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及“农业科研人才、农技推广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基层专业技术人才也被着重提及。

  所以,先别急着仰望那些“高精尖”人才了,跟着交汇点一起来了解江苏正急需的这些基层人才,也许你会发现,大家需要的正是你!

   基层卫生人才

   采取措施推进医疗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制度,是医改的热词,就是要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

  在这一制度下,基层医院以及基层卫生人员,将承担更大的责任。

  然而,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才队伍建设却相对滞后,这已成为制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改善服务和提高水平的“瓶颈”。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分级诊疗制度的发展。

  交汇点记者梳理发现,近一年江苏已经采取了不少措施,希望解决这一尴尬。

  去年10月,南京市政府就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将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城乡每万居民有3名以上的全科医生,每个基层医疗机构至少有5名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交汇点记者注意到,这份意见中除了订单式免费培养、脱产进修等培养机制外,还有诸如“对于招聘到条件艰苦地区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在晋升评优、生活保障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等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待遇的措施。

  今年7月,针对基层医疗队伍人才难招、骨干难留的“两难”问题,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发文,称将在市、县遴选的基层卫生骨干人才中审定2000名优异者,由省财政给予专项经费2800万进修补助,并可实行协议工资制。

  而就在本月13日,江苏省人社厅会同省卫计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淡化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论文、科研要求,并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这一新政,无疑给20万基层卫生专技人员带来实际利好,同时,也有利于吸引更多卫生人才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教育人才

   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定新政留住乡村教师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的同时,《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也一同出台。

  与基层卫生技术人才类似,意见要求在乡村教师职称的评定中,也要淡化校级以上公开教学、县级以上获奖、论文发表、课题研究等指标。

  从评审改革中,还可以看到不少引导乡村教师在乡村学校长期任教的规定,例如: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25年以上,受聘一级教师(讲师)5年以上,且具有大专学历,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且申报当年年底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二级教师(助理讲师),任现职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可直接认定一级教师(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没有岗位空缺的,可将取得一级教师(讲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原聘岗位调整设置为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并安排聘用,该人员退出后该岗位再行调整复原等。

  其实,这一政策只是对今年年初江苏实施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一个落地。交汇点记者注意到,在这一计划中,最主要的两个抓手就是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定。

  在职称评定上,刚刚出台的新政释放巨大利好。而在工资待遇上,“支持计划”更是明确提出要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将绩效工资分配向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教师倾斜。

   社会工作人才

   完善激励机制以吸引更多社工

  相比之前的两类人才,大家也许对社会工作人才这一名称比较陌生,在我们的生活中似乎也不常见。但其实,我们的生活从来都少不了这类人的身影。

  社会工作人才主要从事的是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的服务工作。

  也就是说,经常出现在我们身边的调解员、社区或是学校里的心理辅导员,都是众多社会工作者当中的一员。

  在民政部发布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中提到,到2020年,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要达到145万人。

  然而,实际情况却是,愿意从事并坚持下去的社会工作者却很有限。“经济上没待遇、工作上没地位、社会上没声望”是很多社会工作者切身的感受,而正是因为这些因素,社会工作者人才流失率居高不下。据统计,在南京的社工专业毕业生中,最终从事本专业的不到20%。

  2015年5月,南京市也曾出台《关于推进“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和“扁平化”社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专职社工考核激励机制,社工的平均薪金待遇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2015年12月份,江苏省也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意见》围绕社工专业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作出一系列制度性安排。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江苏省将加大民政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开发力度,提高社会工作者的薪酬标准。

   农业农村人才

   定向培养扎根基层的新型农民

  江苏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提出,要建设“五个迈上新台阶”的人才队伍。其中,各类农村农业人才便是“五支队伍”之一。可见江苏省对农村农业人才的重视程度。

  长期以来,农业留给人们的印象,似乎仅仅是一种体力活,“种田”好像成了可以“保底”的选择,“大不了回家种田”,给众多“跳出农门”外出“闯世界”者吃了定心丸。

  不过,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传统的农业、农民、农村已经“脱胎换骨”了。现代农业对劳动者的要求,已经不仅仅是一副好身板、一身好体力,更多要求的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这类新型的职业农民。

  据苏州日报报道,截至2015年年末,苏州农村集体经济总资产1610亿元;全市农村各类合作组织4535家;村均年稳定性收入776万元。如此规模的经济体,正需要一大批真才实学的农业人才进行驾驭。

  为了这一需要,从2014年起,常熟就计划用三年时间,采取“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协议就业”的方式,计划在扬州大学培养100名热爱农业、扎根基层的农业农村实用型、复合型人才——具备较强的农村区域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以及农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技能。无独有偶。去年,昆山市农委与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定向培养”协议,有19名学生经培养后将服务基层农业。

  今年5月,扬州市也和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和相关院校签约,要求这类院校为扬州定向培养理论和技能兼具的农业农村实用型、复合型人才,加快培育一批有学历、能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弥补基层农技服务力量的不足。

  交汇点记者 廖健伟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