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在工程上“打招呼” 宿迁一官员受贿

12.11.2015  12:07

  利用自己在房屋拆迁、工程承包等领域掌握的权力,收受贿赂,随后利用自己的职务对开发商施加影响,直接安排行贿人承接工程项目。11月10日下午,宿城区人民法院对庄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5万元一案正式开庭审理,并全程由该院官方微博直播。

  记者了解到,庄某是泗阳县人,2004年至2013年担任宿城区审计局副局长;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任宿迁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在庭审阶段,庄某交代,2011年3月他任市区马陵路危旧片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房屋征收工作,研究制定新的房屋征收管理办法出台措施,研究相应的房屋征收文件。对征收户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征收拆迁进程等工作。

  据庄某交代,他和一个叫陈某的人合作成立了一家公司,2013年7月,陈某分两次把20万元交给了庄某。随后,庄某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向开发商“打招呼”,陈某很快就以最低报价拿到了马陵路危旧片区的招投标。

  公诉机关指控,庄某在担任马陵路危旧片区改造指挥办公室副主任和宿迁市润达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三次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45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经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后,将对该案另行择期宣判。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