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闯红灯将抄告单位 严重将公开点名

09.08.2016  05:07
  南京4日召开全市交通秩序治理行动宣传动员会。8月开始南京启动百日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公职人员闯红灯、逆行被查后将抄报其单位。 根据计划,8月份至今年底,南京将大力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交通陋习加强路口交通秩序管控,严查严处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闯红灯、走快道、带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道违必罚、上限处罚;抽调精干警力,成立执法行动队,组织开展常态执法,重点查处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与此同时,还将组织机动车违停“净街行动”,加大512条主次干道机动车违停贴单、处罚、清拖力度,以及1244条支路街巷机动车违停贴单、劝离力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无处不在的“天眼”监控将发挥关键作用。这次会议提出,要科学运用设卡拦截、监控抓拍等手段,全面查处机动车闯红灯、加赛变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严重影响交通形象的违法行为;在学校、医院等行为过街相对集中的路口、路段全面布设高清监控,采取现场处罚与监控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对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会上还公布了《南京市交通秩序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讨论稿)。这一行动计划提出,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凡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走快道的,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倡导违法行为人现场参与协助交通秩序管理,通过体验式执法深刻认识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中小学生闯红灯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通告其所在学校纳入学生综合考核。 值得关注的是,这次南京市拟实行交通违法抄告曝光。该行动计划规定,现场查纠的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违法车辆为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用车或违法人员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及现役军人的,一律抄告其所在单位和市文明办,作为公职人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等次确定的依据,情节严重的通过媒体曝光,并具体点到违法人员的姓名、所在单位和车辆号牌。 南京市正着手制定交通文明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将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纳入个人信用系统,将文明交通信用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将交通运输单位人员遵守交通信用情况纳入文明单位评比、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并作为交通运输市场准入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