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省人大代表韩筱筠、马荣、于玉莽等10人: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地方立法

31.01.2018  10:06

  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修改,规定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内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行政公益诉讼。但是,由于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相关配套制度尚不健全,导致公益诉讼尤其是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推进缓慢。

  以徐州市为例,自2017年7月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截至2018年1月,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仅4件,未能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作用。

  为此,韩筱筠、马荣、于玉莽等10名代表建议由省人大制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地方法规,或出台相关决定,主要内容为:一、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要依法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要认真落实,依法充分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对检察机关调查取证的,行政机关要依法及时提供相关证据。三、各级法院要依法办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统一办理标准,加强沟通,不得拖延立案,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审理作出裁判。四、提请各级人大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益诉讼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全面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