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讲述2015:向“新网工程”领域渎职犯罪“亮剑”

20.01.2016  10:36
                  2014年底,我接到淮阴区反渎局的电话,告知他们在查处一起受贿案件时,恢复了一条已经被删除的短信,信息内容是:“经与市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已将一份报告中对淮阴区一家企业骗取新网工程资金的行为改为不当获取。

  这一条短信立即引起了淮安市检察院反渎局的注意,经过研究,我和同事前往淮阴区实地了解。我们找到了那份报告的原稿与修改稿,发现位于淮阴区的某公司违规套取了2011、2012年新网工程引导资金,为案件侦破撕开了一条裂缝。经过资料比对,我们越发肯定在负责新网工程引导资金核发过程中,供销系统相关人员很有可能涉及渎职犯罪,而且数额绝不会是一星半点。

  面对浩如烟淼的台账和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我们采取了以市院为主导、基层院积极参与的一体化办案方式。我和同事们放弃了休息日,分成两组,一组负责研究新网工程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南,一组负责全面了解供销社的机构设置、工作流程和具体岗位环节。短短一周,我们迅速地从一知半解变成供销业务“百事通”。

  经过信息查询系统比对,我们发现原市供销社市场建设处处长孙某某与企业老板之间有大额的资金往来。就这样,孙某某成为第一位走进我们视线的嫌疑人。由于前期准备比较充分,很快突破了他的心理防线,其坦诚受贿20余万元与滥用职权致使新网工程引导资金1000余万元被套取的犯罪事实。

  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我们发现权钱交易、违规套取资金现象在全市供销系统普遍存在,于是在全市范围内纵深推进专项活动。截至2015年年底,专项行动已立案侦查15人犯罪嫌疑人,其中7人涉及经济问题,科级以上干部6人。同时为反贪部门提供线索并立案侦办6件6人,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并立案侦办1件1人,办案成果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头版报道。

  2013年以来,我们每年都要选取1至2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带动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处工作。目前已开展了查办“病害猪及无害化处理补贴”、“高效设施渔业、高效设施农业补贴”、“成品油价格补助”、“新网工程项目资金”等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每年都“战果”丰硕。

  (讲述:杨杨  整理:吴永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