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起,京杭运河扬州城区段的水上监管实行联合巡航制度,运河沿线码头、桥梁、船舶等水域安全的监管,将不再受部门管辖权局限。
此次商定形成的联合巡航执法制度,城区地方海事处、港政执法支队、航道处、运河水上派出所等所有涉水部门均参与其中,联合成立巡航执法组,同步展开调查执法,每月开展一次联合巡航执法,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商讨解决巡航中发现的热难点问题。 (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