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谏壁法庭推行诚信诉讼保证制度

25.03.2015  15:52
       

  “我宣誓:以我的人格及良知担保,诚信参加诉讼,如实陈述案情,出示真实证据,如违誓言,愿接受法律的处罚和道德的谴责!”昨天上午,京口法院谏壁法庭在京口工业园区左湖村村委会的巡回法庭开庭,所有诉讼参加人都被要求签署《诚信诉讼保证书》,并手按《宪法》郑重宣誓。法官表示,宣誓、作保是“诚信诉讼制度”的程序之一,相信这在全市率先推行的新制度,会进一步彰显法律的权威性,公民尊重法律、依法维权的意识也会更强。

  法庭庭长徐立强表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公民寻求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并维权;但同时,企图通过打官司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诉讼行为也在增加,诉讼中的虚假陈述、伪证、虚假调解、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规避执行等现象时有发生。为预防和控制虚假诉讼,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秩序,2014年12月18日最高法院颁布的《民诉法司法解释》中对诚信诉讼提出明确要求:增加对虚假诉讼行为予以制裁的规定,打击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并对当事人签署据实陈述保证书、证人签署如实作证保证书的程序及后果作出规定。该司法解释还特别列明了当事人拒不签署保证书的法律后果--不得作证、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巡回法庭休庭后,有当事人表示“从没这样紧张过”,更多的当事人对法官庭审行为表示认可。“从实际效果看,签署保证书并宣誓,加上已有的录音、录像、同步记录等手段,把法律的威慑力有形化,虚假诉讼行为难以遁形,诉讼参加人对法律的敬畏感和责任意识更强了,诉讼公平与公正也更有保障。”徐立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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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