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法院“繁简分流”向执行难宣战

02.06.2016  02:15
       

  法院判决后的执行难问题由来已久,除了法院案件多人员少的客观原因外,每个案件执行过程中的难易程度不同,也决定了执行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不同。去年,京口法院的9名执行员共执行案件1998件,平均每人每年结案件222件,去掉法定节假日,平均每人每天就要执结一件案件。虽然京口法院的结案率达到了82%,但仍有802件没有结案。随着收案数量的增加,案件中需处置财产的情况也日益剧增,查扣、处置财产及分配执行款项等大量事务性工作逐渐成为执行主要和难点工作。

  今年以来,江苏省高院决定在全省13家法院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京口法院就是其中之一。自今年改革以来,该院探索实施了执行案件的繁简分流新模式,使“繁案”更精、“简案”更快,向执行难宣战。

   提高执行效率 提升案件质量。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的推行,减时间不减质量。以“简出效率、繁出精品”为目标,在司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在分案过程中合理界定“繁”、“简”标准的基础上,将符合简单案件标准的执行案件快速执结,加快了执行工作运行的节奏,由此得以将优势执行力量投入到疑难复杂执行案件中。在提高执行效率的基础上提升了执行案件的质量。

  据京口法院执行局局长韦雷介绍,这次实施的繁简分流改革,就是将疑难案件和简单案件区分开来,针对每件执行案件的不同特点,从案件类型、结案方式、案件标的等方面综合考量,划分简易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在现有执行局执行实施组的基础上分设简易案件快速执行组和重大疑难案件执行组,要求速执组在两个月内完成简易案件的执行,如果在两个月内无法完成,或者说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比较严重,矛盾比较激化的,经过合议后把案件交到重大案件组。

  通过试点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以来,京口法院相关执行案件在速执组案件能够“短平快”的实行了结,在重大案件组力求“稳准狠”的执行,特别是今年春节前后执行完结了一批有影响、大数额的案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之前因为每一个执行员手上案件数量比较多,而且难易程度也不一样,所以有的时候会导致一些疑难案件的执行影响到其他简单案件执行。”韦局长认为,通过繁简分流改革,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

   有效化解案多人少矛盾。目前我院执行局队伍老化断层,“案多人少”的问题相对突出。加之现行执行权运行机构之间制约有余,保障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通过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将办案经验少的年轻执行员分配到速执组,调动工作干劲,快速处理简单案件。同时由办案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有效的化解了案多人少这一矛盾。

  分组以来,根据繁、简案件特点和被执行人心理实施反常规执行,执行人员将执行时间节点锁定周末、节假日,通过不间断、高频次执行,集中清理了一批“老赖”。5月6日上午5点,京口法院执行局根据市中院“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活动及“执行天网”行动部署,开展了晨间集中执行行动。全体执行人员按照事先排查结果,掌握被执行人活动规律,制定行动方案,分为两队,通过突击执行的方式分别赶赴市东西片区进行集中执行。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8名被执行人,通过教育谈话、积极协商和司法威慑,执结到位金额123万元,依法查扣车辆一辆,3起案件执结完毕,4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期间未拘传到的被执行人,其家人也对法院该次执行行动有所触动,主动来到法院进行协调。“执行天网”行动取得有效收获。

   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此前,不论执行案件简单复杂,都是电脑随机分案,执行员采用同样的办案流程,职能配置单一,大量的司法资源浪费在繁琐机械的程序之中。

  通过繁简分流工作,立案庭根据简易执行案件标准实行随机分案;执行局综合科登记案件信息,并制作执行文书后一日内将案件移送给承办人;承办人对没有现成的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完成财产四查工作,并发出财产报告令。对通过四查或者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在发现财产后三内完成执行工作;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直接执行或者有财产不方便处置的,通过对被执行人做工作,或者通过其他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简转普上,简易组在执行简易案件的过程中,符合规定情形的,经执行局负责人同意,可转为普通执行案件。

  该做法在源头上区分了案件类型,使办案人员有重点更有方法的处理案件,对简单案件在效率上下功夫,对复杂案件在质量上下功夫,节约了司法资源,既能够加强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又可以促使简易案件在最短时间内执结,疑难案件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攻克,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自2016年2月1日正式开展繁简分流工作以来,短短三个月间,京口法院共收案1330件,结案859件。简易组新收案件573件,结案277件。普通组新收案件413件,结案19件。旧存案件结案267件。执行效率大大增强,“繁简分流”取得明显实效。

  “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的推行,使法院执行局在司法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这一突出矛盾,也有效地助推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一目标的实现。”京口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子敏说。
 

      作者单位: 镇江市京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