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视频会议

13.08.2015  18:40

  7月30日下午,省交通运输厅首次召开全省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视频会议。厅长游庆仲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重点围绕交通运输部提出的 “四个体系”,推动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副厅长梅正荣主持会议。
  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在加强全省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已由原来的30项调整为17项,并先后取消和下放了1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密切配合,制定了10件省地方性法规,11件省政府规章,4个有立法权的较大市也制定了40件地方性法规、规章,符合江苏实际的地方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积极探索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推行执法文书网上制作,组织开展了五项执法行动;强化部门联动治理,探索推行跨区域联动执法;全面完成交通运输部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实施执法人员全员三年轮训计划。省厅组织开发了“交通运输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实现了交通运输行政权力全部网上运行和全程电子监察。省厅连续两次被评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被交通运输部表彰为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并在2013年全国交通运输执法评议考核中获得了第二名。
  游庆仲指出,我省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要推动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部门,加快形成更为科学适用的“大交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有利于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法规制度体系,统筹推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发展、协调发展。
  围绕部里提出的构建“完备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高效的交通运输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交通运输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交通运输法治保障体系”,省厅正在抓紧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在省级部门率先开展了法治交通专项规划研究。游庆仲强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提升立法工作质量;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优化完善执法体制;加强执法基础和能力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法治监督工作机制,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