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公安安监联合下发“道路运输平安年”实施方案

06.06.2017  21:04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江苏安监局结合我省道路运输实际,制定了全省“道路运输平安年”实施方案,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科技兴安,进一步提升驾驶员安全素质,提升营运车辆安全性能,推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实施方案提出,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关键设施设备、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建立分级管控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积极推动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自查自改闭环管理体系;依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及时整改的企业,实行停运停业整顿、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和成果转化,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实施方案强调,要严格把好营运客车安全准入,继续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活动,继续推进客车应急锤更换工作,确保今年6月30日前9米及以上单门全封闭式营运客车全部更换符合标准的应急锤,年底前所有营运客车全部更换符合标准的应急锤;进一步加强客运企业安全规范化管理,实现旅游包车管理常态化;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不得承运超出经营范围、危险特性不明确的危险货物,不得安排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卫星定位装置无法正常使用的车辆承担运输任务;深入推进联网联控制度建设和应用,进一步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动态监控,抓好动态监控考核管理,深化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应用,加大对被通报企业监管力度。

        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设立一个文明交通宣传阵地或基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法治课,每位学员观看一次交通安全宣传片,参与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体验,每位新驾驶员参加一次文明守法驾驶宣誓仪式”;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员职业教育,每位客运驾驶员接受不少于1次的应急驾驶和应急处置培训;完善客货运输驾驶员退出机制,各地公安部门与同级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交通运输部门对已经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驾驶证记满12分的,以及通过信息共享发现驾驶员不适合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的,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根据实施方案,今后我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研究制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黑红名单”管理办法,探索实现信用管理“双闭环”机制;运用信用管理手段加强运输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并逐步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对信用等级较低的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实施联动惩戒。(厅运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