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累计垫付1535.74万元

18.11.2016  05:05

昨天上午,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宋义武带领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协调小组来靖调研,对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表示肯定。市领导周如勇、陶敬东出席调研会。

 

2011年3月,《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施行,泰州路救办靖江受理网点积极履行职责,及时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截至今年10月31日,靖江受理网点共计办理548件垫付申请,申请垫付金额高达1535.74万元,申请垫付件数及金额在全省75个受理网点中分别列第11位和第9位。2016年1月~10月,我市受理垫付案件142起,垫付量全省排名第二,救助覆盖面进一步提升。道路救助基金是为了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可以通过救助基金获得及时抢救,并不是一种无偿给予,受害人拿到赔偿款后须偿还垫付款。靖江受理网点积极开展追偿工作,截至今年10月31日,靖江受理网点共计追回217件案件,追回金额达565.74万元。全市已建立起救助基金联动协调机制。

 

调研会上,宋义武仔细了解我市交警大队、人民医院、法院、检察院、卫计委等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他指出,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有特色有成效,建议今后进一步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注重部门协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