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学习贯彻《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座谈会

02.11.2017  00:37

  2017年9月8日,吴政隆省长签署第116号省人民政府令,发布《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全国第一部总结实践经验后出台的道路救助基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办法》,推动我省路救基金在法治的轨道上稳健运行,10月25日,省道路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召开学习贯彻座谈会。省救助基金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基金管理人紫金保险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省财政厅副厅长、救助基金协调小组副组长宋义武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办法》的出台提升了救助基金运作依据的法律效力层级,是救助基金运营管理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他要求各成员单位和基金管理人要高度重视,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在各个条线上抓好贯彻落实。要以《办法》出台为契机,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加强协调配合,再接再厉,进一步提升我省救助基金管理水平。

  座谈会上,省公安厅、省卫计委、省保监局等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基金管理人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办法》作了交流发言。相关法律专家对《办法》条文进行了阐释和解读。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还就《办法》相关配套细则条文进行了研讨,配套细则将在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