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警集中整治逾期未检验汽车 半个多月查获3323辆

22.10.2014  15:14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9月30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为期3个月的逾期未检验汽车专项整治,半个多月来已查获逾期未检验汽车3323辆,其中948辆车被强制报废。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逾期未检验车辆不能定期接受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重的可能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本次专项整治,目的在于全面清理逾期未检验汽车,特别是严厉打击逾期未检仍上道路行驶的车辆。

  全省交警部门将依托信息系统,排查梳理分析逾期未检验汽车情况,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逐车提醒督促车主。对逾期时间短的车辆,提醒车主尽快检验;对已达报废条件的车辆,督促车主履行报废手续;对已转让的车辆,督促车主尽快过户;对逾期未检验且交通违法行为多的车辆,告知车主尽快检验和处理。为了提高整治行动的效率,交警部门还将逾期未检验车辆信息导入专门的信息系统,通过视频巡查等方式,实时调度路面警力联动处置、现场拦截。对长期在外省活动的逾期未检验车辆,交警部门也将通报相关省市予以协查。

  这位负责人介绍,对查获的逾期未检验车辆,一律由公安交警部门扣留车辆后再按相关规定处理。车辆达强制报废标准的,将一律按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上限处理,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属于非强制报废,车辆继续使用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并消除违法行为,由车主补检并提供有效检验合格标志及交强险凭证后放行;车主自愿选择车辆报废的,处理违法行为后再履行报废手续。

  据了解,出现车辆逾期未检验的原因较复杂。有的是部分车主忘记车辆检验,特别是新车注册满6年后,车辆检验时间发生变化,导致车主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参加检验;还有部分车主交通违法行为多,为逃避交通处罚,主观上故意不接受检验;部分临界报废或长期不使用的汽车,各种机件磨损老化,故障率比较高,车主为了节省费用,不愿意参加定期检验。此外,还有部分车主将车辆出售或抵押后,未办理过户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也造成了汽车逾期未检验。

  群众如发现逾期未检验汽车,可拨打96122交管服务热线,或通过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公布的举报电话、网络、微信或信函等方式举报。

  通讯员 苏交轩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月飞

   链接:逾期未检验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一次记3分。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现未按规定接受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驾驶人在发现地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的,发给检验合格证,发还机动车和行驶证。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逾期未接受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的,汽车每漏检一次,对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处以五百元罚款,其他机动车每漏检一次,对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处以二百元罚款。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