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交警大队规范勤务促公平 交警自限权执法“一把尺”

13.06.2016  12:34

  新华报业网讯 车辆行驶过程中大灯尾灯不亮,按照交通法规可被处200元罚款。但记者近日从句容交警大队获悉,路面执法时,该市交警对此类情形暂不处罚。“不是不罚,根据《勤务执法‘一把尺’工作规范》,原则上交由车辆检验时负责发现纠正,路面执法时不予处罚。”交警大队法制中队队长吴忠海解释说。

  “《工作规范》对所有路面执法行为的处罚实施统一标准,削弱一线交警自由裁量权,可避免同城同违法不同处罚的发生。”吴忠海说。这一被他称为“交警主动限权”的举措,不仅要限住看得见的执法权,还要限住各种看不见的权力影响。在句容市交通一体化服务中心,记者注意到,地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信息、具有资质的汽车维修厂信息全部在大厅公示栏公开。“交警不允许向当事人推荐律师、维修厂,而是通过公开方式,由当事人自己选择。”副大队长祁增祥说,“在做案件回访时,这是我们向当事人必须了解的一个问题。发现谁违规推荐,就处理谁。

  句容市车管所所长孙根说,限权的最终目的是让利。在句容,车检代办免费,由车管所工作人员全程负责。“我们与黄牛‘抢生意’,招聘12名工作人员,成立代办服务小分队,为群众提供免费代办服务。”他说,车主只要把车开到指定地点,将钥匙、资料等交给工作人员,就可去大厅等取车。

  “交通安全、交通执法关系千家万户。交通事故处理‘黑’、车辆业务办理‘烦’、路面执勤执法‘乱’,各界时有反映。”句容交警大队大队长王世界认为,唯有交警主动限权,树起执法“一把尺”,才能树起良好形象。

  (董超标 梅剑飞)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