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将集中整治乱用远光灯行为

12.01.2016  11:36
2015年12月28日,南京交管局在微博上公开征集“市民眼中最需要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乱用远光灯排名第一。 最厌恶交通违法乱用远光灯排榜首 2015年12月28日,南京交警在官方微博上发布:自2016年元月起,南京交管局将通过南京交警微博,征集每月需要集中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每个人可以选两项。 截至去年12月31日,一共有736人参与了评选,结果有近4成网友将票投给了“夜晚行驶违反规定使用远光灯”,排在第二位的是“非机动车上高架桥或隧道,违反规定走快车道”,此外,“驾驶机动车在路口渠化段内越线变道”“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和“驾车时向道路抛洒物品”都榜上有名。 一位交管人士分析,从这个票选结果可以看出,市民对涉及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最为关注,排在前两位的均容易影响交通行车安全;与此同时,大家对一些不文明的开车习惯也深恶痛绝,如向窗外扔东西等。 文明交通需要全体市民共同努力,因此从今年起,南京交管部门每个月都会让市民选出最需要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再根据结果,有的放矢地开展系列集中整治行动。该负责人说,通过这一系列举动,不仅可以净化交通环境,提升市民满意度,也可以潜移默化地提高市民的文明交通素养。 不会使用灯光女司机居多 今年1月,交管部门首次针对评选结果,对乱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整治中我们发现,不少女司机竟然不会正确使用灯光。 交警整治乱用远光灯一周1473人被罚 截至1月8日,一共有1473名司机因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被罚了100元记1分。此外,对于排名第二的非机动车上快车道,交管部门也进行了严查,截至1月8日,332名骑车人因上快车道,被罚款50元。 滥用远光灯有四大危害 交警表示,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主要有四大危害。 1、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致盲时间因驾驶员自身视力、身体素质以及周围环境不同,持续时间也会不同,最快也要持续2秒左右,在这数秒之间,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来车的观察能力大大下降。 2、在郊区或偏僻的地方,环境光线有限,驾驶员对于对面来车的速度判断本来就会打折扣,在这样的情况下,远光灯对眼睛的干扰会使这一判断力加速下降,驾驶员很容易因此采取错误的操作,造成事故发生 3、当后车使用远光灯时,前车内外3个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反光光晕。这3个光晕会缩小驾驶员对前方路况的可视范围,让驾驶员难以并线、转弯,也难以从后视镜观察到后方情况。 4、引发“路怒症”。当对向车道上的车开了远光灯,与自己会车时,自己视线就会严重受到影响,一般驾驶人会闪灯提醒,如果对方无反应,就有可能会“以牙还牙”。而就算是排在自己身后的车开了远光灯,后视镜会将灯光反射,也会被“闪瞎眼”。遇到这样的司机,真是火一下子就上来了。 行驶中遇到打远光灯的车辆,如何应对 如果遇到迎面而来的车开着远光灯,驾驶员首先要做的是闪动大灯,提醒对方切换灯光。通常我们可以闪两下远光灯,提醒对方。若对方依然没有关闭远光灯,一定要保持镇定,更不能直接把刹车踩到底,因为很容易引发追尾的交通事故。交警表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马上转移自己的视线,将视线下移至前方的道路或其他车辆上,避免遭到正面来车灯光的直射,防止眼球受到强光刺激而短暂丧失视力。同时集中精神提前观察前方路况,适当将车速减慢,谨慎会车通过;如果前方是路口或路况复杂路段,就要靠边停车,待对向开启远光灯的车辆通过后再行驶,避免撞上行人或其他障碍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关于灯光使用的规定,违规使用灯光,处100元罚款,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