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资金监管中心搭建交流服务平台 邀企业共议重点监管资金设定标准

26.06.2017  16:47
 

去年底,连云港市资金监管中心选取市区1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测算工程建设成本,在依据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及物价部门发布的相关费用标准的基础上,由造价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测算连云港市2016年建设工程单方造价指标,经过综合评定,制定《2017年商品房预售项目重点监管资金标准(征求意见稿)》。此次标准设定分为多层、小高层、高层、联排/别墅、商铺五种房屋类别,且不同房屋类别下,针对是否含地下室情况分别设定监管标准。

重点监管资金是指监管项目取得房屋初始登记前所需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材料购置、配套建设工程等费用总和,目前重点监管资金设定标准为:信用等级A级企业为工程造价及相关配套费用的105%,其他企业为工程造价及相关配套费用的120%。

因楼盘星级、企业品牌、开发模式等差异,各企业在材料购置、公共部位装修、绿化景观等方面存在不同,中心邀请市两淮盐化、碧桂园、融辉置业、美麟地产、绿地集团、祥生地产等1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别召开专题讨论会议,结合房地产市场各企业开发项目建设成本不同情况,综合考量全市情况,科学合理设定重点监管资金标准。

6月14日,该市住房局发布《关于调整重点监管资金标准的通知》,新标准执行时间节点以项目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时间为准,7月1日后取得的项目,重点监管资金按新标准执行,7月1日前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项目,仍按照《2016年重点监管资金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