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交上去的钱还能退回来!"扬中检察走访办实事"民生招牌"越擦越亮

30.03.2018  10:11

  “没想到,交上去的钱还能退回来!钱虽然不多,但是心里暖和啊!这多亏了检察院的郭主任。”这是在走访江苏省扬中市经济开发区某社区居民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群众口中的郭主任,就是扬中市检察院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主任、员额检察官郭如斌。

  2016年11月初,郭如斌根据群众和有关部门反映,获悉开发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违规收取燃气管道初装费的问题。得知这一情况后,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他立即带着检察官助理奔赴社区调查核实。

  经过多次调查发现,2014年12月至2016年11月期间,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违反省物价局关于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的规定,额外向每户居民收取2500元或2800元的燃气管道初装费,涉及群众537户,违规收取金额高达1500900元。

  开发区检察室随后向该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公司认真学习价格法律政策规范,及时将违规收取款项退还给居民。该公司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清查,并于2017年春节前后将违规收取的150余万元款项全部返还社区居民。这一做法得到省检察院、镇江市检察院肯定,并写入检察工作报告,获得代表委员高度认可。

  “民生检察不能光嘴上说说,要有实际行动。企业侵犯群众利益,我们决不允许。”郭如斌说,“但是,企业合法经营中遇到了难题,我们也决不会袖手旁观。

  2017年,郭如斌和开发区检察室干警在走访某电力器材公司时,了解到该公司2015年投资4000余万元购入土地使用权在扬中市投资建厂。但是由于对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的前瞻性不足,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运营陷入困境,可能产生合同违约等法律风险。于是,郭如斌主动与企业一起分析财务状况,并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土地使用权回购,帮助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

  “郭主任真是个热心人,他为我们公司的事,不记得跑了多少趟,在我们公司连顿饭都没吃过,每次都是匆匆来、匆匆去。”电力器材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公司能实现正常运转,多亏了他。

  检察室自2016年11月正式运转以来,依托紧贴群众的优势,深入镇(街道)、社区、企业调查研究25次,收集各类民事、行政、举报等线索19件,帮助相关部门、企业和群众解决各类问题16个,推动扬中检察院在开发区科创中心设立“服务非公企业工作站”,共同开展非公企业服务月、暖企大走访等系列活动,深入一线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民生检察”招牌越擦越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