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量身定制五大“新招” 优化轨道交通工程审计

22.10.2014  13:01

  由国家发改委批复建设的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全长33.837 km,设车站29座,批准概算投资339亿元。常州市审计局早在2012年就将该项目纳入审计视野,2013年至今,审计组对轨道沿线房屋征收、绿化迁移、杆线迁改、交通疏解等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对前期五十多份合同、招标文件初稿进行了审核,出具书面跟踪审计意见书19份,提出各类审计意见及建议97条,审定预结算5份,在审事项17项,核减投资480余万。
      针对轨道交通工程审计中面临的诸如施工工艺、新材料等各种难题,常州审计人边学习边提高,边运用边总结,量身定制五大“新招”,打造审计精品项目:
      一、创新审计组织模式,整合全局审计资源。轨道交通投资大,涉及专业多,建设周期长,此次审计打破了以往某一处室单兵作战的模式,整合了市审计局多个处室的专业力量,博采众长,群策群力,将整个工程的审计任务按不同专业和标段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实行专人负责。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轨道交通审计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决定审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创新聘用中介方式,实行内外强强联合。为解决审计机关人手和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市审计局通过政府采购委托若干社会中介机构对房屋征收和工程进行跟踪审计。本次委托中介改变了以往单一委托本地中介的做法,改为采用外地有轨道审计业绩单位与本地熟悉跟踪审计的中介机构组成联合体的方式,实现强强联合。
      三、创新跟踪审计模式,主动驻场服务项目。市审计局在对轨道交通进行审计监督的同时还注重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服务。平时主动加强与建设单位各业务处室的沟通,在宣传跟踪审计的同时及时帮助解答相关政策问题。市审计局还派专人常驻现场,及时处理相关造价审核问题,最大程度减少中间环节、缩短流转时间,有力促进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四、创新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审计质量监管。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市审计局专门制订了《轨道交通项目审计质量控制和考核办法》,对审计机关人员及被委托中介审计人员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而具体的规范,要求在中介机构内部及审计机关中均实行“三级复核”制度,责任到人。市审计局还将定期对中介机构的审计质量进行抽查复审,抽查复审情况作为对中介机构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并与审计费直接挂钩。
      五、创新审计管理手段,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轨道交通项目参建单位众多,参与审计的中介人员和审计机关人员也众多,为实现对跟踪审计项目的全面管理以及对审计人员、中介机构等参与人员的全面管理,市审计局专门研发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系统”,根据不同审计内容设立11个专业审计模块,实现协同工作、远程审计、交互共享,大幅提高效率,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同时还具有网上审理、问题预警、审计时间提醒、短信平台等功能,让审计项目管理插上“信息化”的翅膀,实现质的飞跃。 (范建军 温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