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粮食局明确2016年粮食市场监管“五大”任务

18.03.2016  20:24

  2016年,宝应县粮食局将紧紧围绕“粮食监管创新年”,确定“五大”市场监管任务,做好粮食流通市场管理工作,构建“依法经营、依法治粮”的良好市场秩序。

一、加强国家粮食政策宣传,强化粮食经营纪律监督。 通过《条例》颁布纪念日、世界粮食日、宪法日及夏秋粮收购等重点时段,加强对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粮食质量标准等政策的宣传,扩大社会宣传效果,督促各经营主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防止发生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损害种粮农民利益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二、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储备粮油质态监管。 按照省政府《关于健全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64号)的要求,落实“米袋子”分级负责制,突出抓好安全储粮和储备管理,重点开展粮油库存专项检查,创新检查方式,提高检查质量,切实掌握辖区内国家临时储备粮油、地方储备粮油、政策性食用粮油等承储企业库存商品粮油的数量、质量、仓储管理、安全储存等情况,解决粮食库存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全县储备粮油质态安全可靠。

三、开展依法治粮整治活动,规范粮食市场经营秩序。 开展年度粮食收购资格核查,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准入。按照粮食经营质态,对各粮食经营主体进行分类监管,逐步清理长期停滞经营企业,提升功能作用。开展夏、秋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查处违反法规纪律的经营行为,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保障粮食安全。开展社会粮食统计检查,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社会粮食协管员队伍建设,加强粮食流通数据监测。开展粮油食品安全检查,联合县市场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对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和粮油店的巡查,重点检查各类放心粮油店,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四、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治理,完善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强化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持“质量第一”管理理念,与各粮食流通企业、加工企业签订粮食质量管理责任书,落实监管层级责任制。加强质量安全宣传服务,开展“粮油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提高社会粮食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推进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立足粮油质检中心建设平台,落实检测经费,承担日常粮油食品质量监测职能。做好粮食收购质量检测、库存粮情日常检查、粮食销售出库质量跟踪等工作,严防不合格粮食流入市场。建立和完善粮食质量档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配合“粮安工程”“节粮减损”等工作,加强与县农委、县市场管理局等部门配合,抓好粮食重要指标监测,保证地产粮食品质。

五、加强粮食市场形势研判,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面对粮食市场新的形势和特点,充分发挥粮食市场检查在粮食经营活动中重要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粮食经营活动,帮助申请对象在粮食仓容建设上出谋划策,为社会提供有效仓容。加强粮食流通动态数据监测,准确把握粮食购销进度,为制定防止发生“卖粮难”相关措施提供参考依据。配合做好国有粮食企业仓容建设、烘干能力建设和统计收购进度工作,为合理调配粮食收购渠道提供参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案件查处渠道,依法严肃查处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坑农害农、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粮农利益得到保障。加强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引导粮农积极自主整晒粮食,延长出售周期,提高经济收益。(宝应县粮食局  王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