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五举措”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18.03.2017  03:10

近日,市统计局印发了《2017年南京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要点》,对扎实推进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做出部署,努力从五个方面采取措施开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是构建统计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 根据《南京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成果认定管理办法》,实行“双基”建设成果年度认定,市局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开展跟踪督促检查。发现、培育和宣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规范统计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展示交流“基层统计规范化管理创新”、“优秀服务基层项目”、“优秀统计宣传作品”和“基层统计规范化岗位标兵”等规范化建设先进典型和改革创新项目。

二是组织开展“一村居一亮点”示范创新项目创建活动。 全市拟创建首批统计规范化示范村(社区)20家,通过组织开展“一村居一亮点”示范创新项目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区域特征明显、亮点突出、示范性强的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品牌 进一步巩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成果,促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创新,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水平,全力促进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组织开展街镇规范化工作“回头看”活动。 市统计局抽查镇(街道、园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比例不低于30%,区统计局抽查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比例不低于20%,定期通报“回头看”进程。

四是继续抓紧抓好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 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基础,强化企业统计规范化管理,推进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五个规范”(即规范管理流程、规范企业名录更新、规范原始记录、规范统计台账和规范考核培训),推广企业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模版,落实企业统计资料管理责任制度。积极参加全省联网直报企业(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推荐活动。

五是加大基层培训工作力度。 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统计行政指导、统计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基层统计人员统计业务技能、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职业道德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努力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为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奠定坚实基础。从二季度起,建立健全《基层统计新上岗人员培训情况登记卡》。(拟稿人:吴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