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立“五个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22.08.2016  18:13

近日,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五个体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认真贯彻实施《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修订出台《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加强各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措施制定落实。二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合理划分监管执法事权,完善事故分级调查处理程序,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三是强化监管执法运行体系。加强源头管控,创新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与司法机关衔接协调机制制度,围绕四大片区工业布局调整、化工园区转型发展、供给侧改革压缩过剩产能等战略布局及高危行业企业开展重点监管执法,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四是完善监管执法规范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全面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确保依法行政。五是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能力、科技装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推进实现安全生产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法队伍管理,着力提升业务能力建设,打造一支业务水平精湛、执法纪律严明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

南京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