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9月1日起实施 南京工商处罚结合教育“不手软”

02.09.2016  02:35

地铁站内扫一扫便可参与活动。

市民在鸡鸣寺地铁站内参加“广告法”有奖答题活动。

  中国江苏网9月1日讯(记者 王逸男 通讯员 江晓峻)为了依法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天,《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新规定予以严格执法,规范互联网广告行为。目前,南京电子商务企业约2.8万家,南京工商局将加强监管,提高《暂行办法》的执行力。

  据了解,这是中国首部全面规范互联网广告行为的部门规章,明确了互联网广告的概念和表现形态;明确了互联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设计、制作、发布互联网广告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义务;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互联网广告的职责职权;明确了违法发布互联网广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朋友圈转广告要担责了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在粉丝经济中,网红、明星的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发布商业广告,也要显著标明“广告”。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是互联网上(包括微信、微博)发布的广告,都要标注“广告”两字,违者不仅将受到行政处罚,还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也就是说,在朋友圈转发广告也要担责了,包装再好的软文以及付费搜索也必须明确标示出“广告”字样。

  一旦成为广告的发布者,就要依法承担《广告法》所规定的预先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的义务。工商部门提醒,最好不要擅自转发产品宣传信息,因为很多时候无法自证没有参与经营活动。

   南京拥有电商2.8万家 工商局对虚假广告严厉处罚

  据了解,南京目前拥有网络交易平台27个,电子商务企业约2.8万家,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设的网店约4.8万家,网络年零售额达1400多亿元。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5年中国电子商务最具活力城市盘点》中,南京位于北京、深圳、上海、宁波、杭州之后,列第6位。面对众多的市场主体,提升企业自律意识是当务之急。

  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副调研员王坚勇透露,下一步,南京工商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分批、分层次的全员集中培训。结合互联网广告行业的特点和互联网知识,深入学习《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全面掌握《广告法》和《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提高全系统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依法行政水平和适应新媒体、善用新媒体的素养,有效提高《暂行办法》的执行力。

  去年9月到今年8月,南京市工商局系统办理广告案件总数166起,罚没款总数344.29万元。王坚勇表示,南京工商在互联网广告监管这项工作上绷紧“责任”这根弦,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下一步,将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虚假违法广告既要严格依法处罚,同时也要采取警告、约谈、行政建议等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和指导,督促互联网广告活动各参与主体认真整改,严禁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广告法”学以致用 得免费乘地铁机会

  扫一扫,答答题,地铁免费坐。为配合广告法实施一周年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南京市工商局与南京地铁组织公益活动,9月1日-10日,在地铁3号线鸡鸣寺站和大行宫站,现场答题或手机拍摄公益广告上传“米来”公众号,每天有地铁计次卡等你拿。

  据了解,此次活动由南京工商主办,南京地铁、华泽传媒协办,南京银行提供公益支持。活动延续了去年新《广告法》地铁专列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广告法以及相关配套规章的地铁主题站宣传。现场介绍互联网、金融、房产、公益等热点行业广告法律知识,现场互动大屏游戏;二是开展“拍公益广告,免费领地铁卡”宣传互动活动。市民用手机拍摄公益广告画面或拍二维码参与活动主题页面,获奖者可领取每张价值50元的专属地铁记次卡。

编辑: 郑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