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住院不用愁 医疗互助伸援手--淮安市总打造职工特殊疾病互济救助品牌
本网讯 “一场大病能把人愁白了头,得到的每一分救助金对我来说都是救命钱。”日前,患食管癌经救治已回家休养的淮安居民孙先生,提起淮安市总工会给自己送来的2000元互助金,感慨不已:“多亏了爱人单位给全体职工缴纳了互济会会费,让我享受到了亲情补助金。”
孙先生所说的“互济会”,全称为淮安市职工特殊疾病互济会,是由工会组织实施、职工自愿参加并缴费、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职工互助互济平台,是职工遭遇重大疾病时,向职工提供经济帮助的一种群众性互助互济渠道,是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也是工会组织帮扶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互济会成立于1994年,每三年为一个互济周期,截至目前已累计救助3600多人次,救助金额达840多万元。去年,淮安市职工特殊疾病互济会被授予淮安市首届“淮安慈善奖”。
据了解,互济会实行团体会员制,由基层单位工会组织职工团体入会,一个互济周期入会费为每人100元,入会单位的在职职工可享受特殊疾病互助金、住院补助金、意外身故补助金、意外伤残补助金、重大疾病二次补助互助金、家属子女特殊疾病互助金等方面的救助。职工特殊疾病互济会成立后,对入会职工最大的好处就是在其遭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等21 类疾病时,对其实施救助,最高救助金额可达40000元。
入会手续也非常简单,由单位集体统一办理,患病职工只需填写互助金申请表、社保统筹结算单等材料,即可办理互助金结报手续。对行动不便、患有重大疾病的患病职工,如果互助金较大,互济会一律提供上门服务,发放互助金;对患有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总额在30000元以上,且家庭比较困难的,可申请二次补助,最高救助金20000元;入会职工配偶(无工作、未退休)或子女(未满18周岁或未从全日制大专院校本科、专科毕业的)患特殊疾病的,可申请一次性救助,最高救助金额2000元。此外,入会职工患病住院的也可申请补助金,首次参加互济会的会员按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总额15%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连续二次参加互济会的会员,按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总额20%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需要指出的是,带病入会不享受特殊疾病报销,只享受住院补贴。
入会职工申请本人特殊疾病互助金的,按一定比例结报,具体包括:在一个互济周期内首次参加互济会的,互助金最高给付标准为10000元;连续二次参加互济会的,互助金最高给付标准为20000元;缴纳二份互助保障金,享受相应补助待遇,即首次参加互济会的,且缴纳二份互助保障金,互助金的最高给付标准为20000元(不得超过个人自付部分的80%);连续二次参加互济会,且首次缴纳二份互助保障金,互助金最高给付标准为30000元(不得超过个人自付部分的80%);连续二次参加互济会,且连续缴纳二份互助保障金的,互助金最高给付标准为40000元(不得超过个人自付部分的80%)。
淮安市一单位职工徐某2014年5月被确诊为恶性淋巴瘤,由于单位为其缴纳了职工特殊疾病互济会入会费,当年11月,淮安市总根据徐某提出的申请,为他结付了特殊疾病最高互助金10000元。去年,徐某向市总提出了重大疾病二次补助申请,得到批准,淮安市总再次为他结付了重大疾病二次最高互助金20000元,救助总额达30000元。 (颜玉芹 杨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