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区院: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到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24.06.2016  00:45
        6月16日上午,由云龙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原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办事处土山寺村村委会主任乔友顺贪污一案,在云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云龙区检察院组织翠屏山办事处所辖土山寺、乔家湖、长山等三个村的农村基层干部、部分区人大代表共45人到区法院的审判大厅,旁听了庭审全过程,利用庭审现场进行警示教育,取得了较好的职务犯罪预防效果。

  在庭审中,公诉人指出被告人乔友顺于2012年至2014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云龙区招商局副局长王小武(另案处理),云龙区招商局土地整理科科长李权(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150余万元。被告人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公诉人的讯问和审判长的审判,在证据面前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现场,难以掩饰羞愧的神情,旁听人员可以从他苍白的脸色中读出内心的焦虑与后悔。

  被告人乔友顺向前来旁听的亲属和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分析了导致他犯罪的关键原因,一是把钱看得太重,  太贪钱了,总想让家人和孩子过得好点再好点,总认为手中有权不需要和别人商量,还认为自己做的事情很隐蔽,没人会知道;二是丧失了党性原则,思想上从来就没有想到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平时不学习党的法规,不遵守党的纪律,把组织没有放在心里;三是法制观念淡薄,平时不学习法不懂法,遇到事情仅凭个人好恶判断对错,脑子里缺乏法律这根弦,面对个人利益,把党的纪律、规定抛到一边,从根本上没有严格要求自己,认识不到自己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回越走越远。并深深地忏悔,表示对不起自己、对不起家人、对不起党的培养,希望大家引以为诫,廉洁奉公,不能做对不起父老乡亲的事。

  庭审最后,公诉人专门向旁听的区人大代表和农村基层干部指出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及警示,二十多年来,被告人先后担任过土山寺村村委会民兵营长、治保主任、土山寺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等,满腔热血地为村里的发展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带领村民共同致富;本应严格要求自己,起到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但是,由于其当村干部久了,对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缺乏同步的提高,造成了今天的恶果。和区招商局副局长王小武等人预谋,采取骗取的手段占用公共财物,侵害民生民利,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同时也从令人尊敬的父母官变成为人不耻的阶下囚,给温馨的家庭带来了无尽的伤害,令人叹息。究其根源就是贪欲,私欲膨胀一旦突破了道德和法纪防线,必然自酿苦果,导致可悲的结局。

  公诉人旁征博引的现场警示教育,深深地打动了旁听的农村基层干部,庭审后纷纷表示深受教育,要以案为戒,  时刻提醒自己并教育身边人要倍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注重廉洁自律,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绝不利用职权触碰法律这根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