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区院:举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引入司法社工”签约仪式

16.02.2015  13:29

  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通知》精神,探索少年司法制度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发展路径,2月11日,云龙区检察院联合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市乐助社会工作事务所,举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引入司法社工”签约仪式。 

  早在2010年,云龙区院在“附条件不起诉”中引入法律义工,探索附条件不起诉矫正效果评价制度,并与江苏师范大学签订《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合作协议》,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力量,对拟被不起诉人进行效果评价,共同完成矫正任务,积累了相应的工作经验,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1年,相关工作经验在最高检“三项重点工作”征文活动中荣获三等奖,并被《公诉理论与实践》收录。 

  此次“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引入司法社工”项目的签约,是该院深化检校合作的又一成果,也是整合社会多方专业力量,深入、有效开展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又一平台。下一步,云龙区院将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出台专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并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全面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引入司法社工工作,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