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龙公安分局“四个聚焦”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09.11.2016  08:06

  今年以来,徐州云龙公安分局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紧盯执法问题、狠抓能力建设、强化法律服务、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稳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一、聚焦执法主体素质。 一是强化一线民警执法能力,打造素质强警的“生力军”。推行“师带徒”制度,充分发挥老民警言传身教作用,引导新民警听经验,找差距。集中开展基本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各办案单位以“每周一案一评”的形式,加强学习办案法律法规,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同时积极组织民警到法院参加庭审旁听,进一步增强民警规范办案意识。二是强化专兼职法制员示范能力,培育素质强警的“领头雁”。制定专兼职法制员月考评机制,每月根据法制员日常执法活动的指导监督、执法事项的审核、跟班学习情况、法律法规考试等情况进行考核排序,并根据排名情况落实《法制员奖惩办法》,切实提升法制员执法能力,促进全局执法质量提升。三是强化法制室自身素质,当好案件审核的“守门员”。以每月例会为契机,设立法制专职审核人员,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优先领会掌握,对疑难案例进行会诊,通过分析与讨论,逐步形成统一认识,促进疑难攻坚能力的提高。

   二、聚焦执法办案质量。 一是建立四级考评体系。认真落实法制员制度和主办民警制度,以办案民警为重点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建立覆盖全体办案民警、法制员、法制部门民警、局审核领导的“四级考评”机制,采取平时审核、随时计分、年终汇总、综合评估的办法,对单位和民警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月考季评年考核,将考评工作融入日常执法工作中。二是落实考核奖惩制度。研究制定《执法办案细则和考核办法》,重点强化对基层民警源头执法、规范办案、制度落实等方面的考核力度,重点防范在接处警、案件审讯、涉案财物管理等环节发生执法安全问题,同时实行执法办案与民警评先奖励进行捆绑,切实做到严格执法考核奖惩,促进执法质量稳步提升。三是完善考核监督机制。成立由局领导牵头负责,法制大队、案件档案管理、基层派出所共同参与的考核小组,对各执法单位的刑事、行政案件执法质量、网上执法系统案件录入质量、案件录入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及时发现并整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聚焦依法行政效能。 一是推进执法场所建设。扎实推进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在功能划分、硬件达标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案管室、证物室建设。按照实用、有序、便捷、安全的原则,加强警力配备,配齐指纹柜、证物袋、扫码机等装备,有力推动了“两室”建设,为提升执法监督效能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规范执法流程管理。探索推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创新提出“接警必受、受案必录、现场必勘、受案必访、涉物必存、有赃必追”6个规定动作,实行流程化案件查办,实现了从执法办案初始环节到案件终结的闭环式管理。三严格落实执法安全。全面落实“四个一律”、“六项禁令”、“六个不准”和监视居住“五项规定”等执法安全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网上巡查等方式对各单位执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采取强制措施报备督查、重点执法事项、执法场所网上实时监控落实到位。

   四、聚焦执法权力运行。 一是落实执法质量责任制。实行“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立完善民警、单位执法档案,如实记载民警日常办案等情况,并作为衡量民警执法水平的重要依据。二是出台办案激励机制。出台《云龙公安机关局领导、科所队领导办案制度(试行)》,规定机关执法办案各部门领导每年必须主办一定数量的案件,真正解决领导干部不办案、当甩手掌柜的现象。出台《云龙分局执法办案积分制实施办法(试行)》,对整个执法办案过程进行积分量化考核,切实增强民警想办案、办好案的内驱力。三是落实个案质量实名通报制。实行统计个案评判信息系统中的执法数据,调整现行的质量通报内容和方式,分单位、分类别、对各执法单位当月行政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劳教和刑事下行案件进行实名通报,提出各单位针对性整改意见,切实提高个案办理质量。(徐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