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三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05.03.2015  11:03

  寒暑假是中小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和遭受不法侵害的高发时段,寒假开始前,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未雨绸缪,分别向辖区教师、中小学生以及学生家长各提出十条建议,引导学生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寒假。老师们也纷纷表态,将会依照检察建议尽到责任。

  近年来,云龙区检察院注重在执法办案的同时加强法治教育,针对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逐渐形成“全程化、规模化、常态化”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新格局。

  法治教育全程化

  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

  “最后,我还想向公诉人说声谢谢,谢谢你为了我的事费了这么多心,我会记住你的话,成为一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14岁的被告人小海(化名)向公诉人赵晓峰深深鞠了一躬。

  这是云龙区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庭审现场,云龙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晓峰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因自幼父母离异,感觉自己无处可去,刚满14岁的小海打算杀人后进监狱,于是携带折叠刀到徐州市云龙区一小区意图杀害一保洁员,后因被害人逃脱而未得逞。

  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重点就小海的犯罪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并从小海本人和其家庭两个方面进行了言辞恳切的法治教育。一直缺乏家人关爱的小海,渐渐被赵晓峰母亲般的关爱所感动,对这个像亲人一样的公诉人充满敬意和依赖。

  除了强化庭审这一重点环节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云龙区检察院还注重在未成年人案件的全过程中,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全程化的法治教育,促使涉罪未成年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更好地认罪、悔罪。

  法治教育规模化

  辐射至所有涉案人员

  13岁的小北(化名)是云龙区检察院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参与者,由于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缺少关爱的小北上网成瘾、经常打架斗殴。由于未满14周岁,小北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继续下去,很可能触犯法律。看着小北桀骜不驯的样子,检察官多次和其聊天,向其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犯罪的后果,并建议其家长把小北送到该院在阳光教育学校为“边缘青少年”建立的帮教场所——“阳光家园”学习。

  “阳光家园”是为“边缘青少年”提供临时家庭式帮教场所,通过文化学习、行为习惯训练、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对“边缘青少年”进行一对一帮教,引导他们改正不良行为,培养良好习惯。

  三个月学习期满,通过评估,小北网瘾已经淡化,性情也逐渐温和。“这里很好,感觉像夏令营似的。老师和同学对我都很好,课程也很有意思,现在我已经习惯每天把被子叠得像豆腐块似的了……”听着小北滔滔不绝地说着在“阳光家园”的生活,检察官和老师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除对涉罪未成年人注重法治教育外,云龙区检察院还将法治教育辐射到全体涉案人员,适时对法定代理人、被害人、边缘青少年等其他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通过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起到警示作用,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法治教育常态化

  覆盖到辖区普通青少年

  “下列选项中什么时候我们可以拨打110?

  “为了防止遭到拐卖和绑架,下列哪种行为是正确的?

  “什么是犯罪?常见的犯罪类型有哪些?

  ……

  主持人话音刚落,抢答器就响了起来,随即,参赛选手准确回答出了问题。

  台上选手机智回答,台下观众掌声不断,评委点评妙语连珠……现场的热烈气氛让古城徐州在寒冷的冬日感受到一股法律带来的暖流。

  这是云龙区检察院举办的“法伴青春 法育未来”首届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决赛中的一幕。

  这次比赛筹备了半年时间,经初赛、复赛、决赛,全区二十余所中小学两万余名学生全部参与其中,达到了全区中小学生全覆盖。

  云龙区检察院注重从办案中延伸法治教育,通过到学校开设“阳光讲坛”、到法制教育基地“零距离”体验、编写《法伴青春 护航成长》案例手册、举办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在辖区青少年中开展形式多样的体验式、交互式法治教育,使法治教育形成常态化,向青少年普及了法律知识、传播了法治理念,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和被害起到良好作用。

  □本报通讯员 汪曼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