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企同行】连云港市司法局“四招”做实“法企同行”

15.04.2017  01:03

为把“法企同行”真正做成群众欢迎、企业满意的工程,连云港市司法局采取四项举措,切实防止机关人员和法务人员到企业“上热下冷、说多做少、华而不实、重量轻质”等问题,确保“法企同行”活动落到实处。

一是开展专项督查防上热下冷 。根据市局提出的法务人员到企业“不准特殊接待、不准敷衍应付、不准缩短时间、不准增加企业负担”的“四个不准”要求和针对少数机关部门以及法律服务机构存在活动缺乏热情、消极应付的状况,由市局律师管理处牵头,会同基层处、公管处、监察室等部门成立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法企同行”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防止上热下冷现象,定期通报督查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及纪律执行情况。目前,督查组对全系统7个县区局28个部门85个法律服务机构和130家企业进行了走访督查。

二是定期上报台帐防说多做少 。针对部分单位和法律服务机构“法企同行”活动上报计划快但行动迟缓,将活动停留在纸上、张贴在墙上、行动在口头上等问题,市局进一步将活动计划安排细化、量化,建立“法企同行”信息及企情台帐报送制度,要求各县区局、法律服务机构每月报送关于“法企同行”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不少于5篇,每月底报送“法企同行”企情台帐,要求企情台帐明确走访的企业、梳理的问题、征集到的建议、服务的实事等内容,做到项目化管理、实事化操作、过程化控制、数字化评价,确保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三是随机动态公示防华而不实 。市局在《司法信息》、机关OA系统等开设“法企同行”活动专栏,定期公示政策文件选编、机关干部和法务人员活动动态信息以及为企办实事的实例,充分调动激发参与“法企同行”活动的热情,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同时,市局从机关、企业、社区等不同层面聘请50名干部、企业主和群众,担任“法企同行”社会监督联络员,针对动态公示情况不实行为进行监督,防止机关干部和法务人员在“法企同行”活动中“身入不深入”、华而不实,只做表面文章。

四是通报成果展示防重量轻质。 针对少数机关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存在身下心未下,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法律服务蜻蜓点水等问题,市局活动领导小组每月开展一次督查、每季度开展一次企业、群众满意度测评,每半年开展一次现场观摩推进会,每年开展一次考核总结,展示通报活动成果、群众测评结果、服务质量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并将考核考评结果汇总量化,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法务人员评先晋级、单位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力争通过“法企同行”活动的扎实开展,实现司法行政机关“瘦身”、基层加强、服务精准、企业和群众满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