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多举措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07.11.2014  20:04

  连云港市多举措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一是完善治理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措施,排定了占全市工业企业煤炭消费总量91%的21家燃煤企业、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占全市工业企业总排放量82%的31家烟粉尘排放企业和54个工地作为重点对象进行管控。年底前,要确保完成13个重污染行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95个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70台燃煤锅炉整治、11242辆黄标车淘汰和28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工地建设等工程项目。

  二是强化实时监管。建立整体强化和临时管控相结合的环境质量保障机制,明确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实施燃煤污染管控、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以及完善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一些诸如在城市主城区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和限行时段,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对环保信用评价中被评为红黑色的企业原则上不予贷款支持等措施都首次引用。同时,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各重点燃煤企业必须使用含硫率低于0.7%、灰份低于15%的优质煤炭;各加油站必须全面实施油气回收,全面供应符合国IV标准的车用柴油;凡未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的工地,年底前不得开工。

  三是加强协调联控。根据相关协议,当PM2.5日均浓度超过100微克/立方米,且气象预测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将启动“特别措施”,严格落实企业限产、黄标车和扬尘污染管控等各项强化手段。包括31家重点污染排放管控企业就要停用部分生产装置,停止部分生产工序,确保日均产品产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0%。而当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超过200,并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立即启动《连云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响应。遇到可能产生区域性污染的静风、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时,提前采取措施,预防和遏制可能影响空气质量的隐患。

  四是实行督查问责。市大气办每周将对全市各空气质量监测国控、省控点位上一周空气质量指数进行排名和公布,对连续3周排名垫底的点位,约谈辖区分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