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发布行政权力、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资金管理“三项清单”

21.01.2015  00:48

  1月13日下午,扬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等“三项清单”。


  一是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及其他等9类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审核,将2091项“常用”行政权力纳入清单。


  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通过清理,保留42个收费部门的143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个由国家和省设立的收费项目在原来收费标准基础上削减20%,取消1个地方自立收费项目,6个自立收费项目均按下限执行。经估算,每年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8000万元。


  三是政府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清单。经过清理,保留13项政府性基金项目。按照使用类别,分为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支持“三农”和城建等五类。目前,全市已编印《扬州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专项资金项目清单》,近期将向社会免费发放。《清单》上没有的收费项目,缴费对象有权拒缴,并可拨打12358进行价格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