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按预算配置国有资产

28.11.2014  13:49

  江苏省政府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江苏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在解释该办法时表示,将严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按照预算要求配置国有资产,没有预算不得配置资产,相关资产配置预算将逐步向社会公开。

  据悉,截至2013年底,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固有资产总额达9630亿元。江苏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即将实施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突出了对资产配置的严格管理,强调资产管理与预算相结合。将来如果没有相关预算,行政事业单位想增加一张办公桌、一台办公电脑都将变得很困难。

  江苏省还要求各级部门普及“公物仓”制度,对可以共享的国有资产统一采购、保管、调剂。(韩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