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事业单位废除定向招聘 不得擅自出台进人政策

10.08.2015  17:08

 

  

  

  新华报业网讯 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的“萝卜招聘”、“绕道进人”等现象为人们所诟病。今天(8月10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后各地各部门不得再擅自出台突破中央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进人政策。

  根据通知,与中央和省公开招聘文件规定相违背的文件,如“定向招聘”、“定向分配”、安排非政策性安置的特定人员或家属、将事业编制“奖励”给个人等“土政策”,要一律废除,停止执行。严禁擅自扩大或缩小报名范围、人为控制报名人数。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或让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在招聘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时,采取“专家组”等特殊方式审查、评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的,须与招聘公告同时发布评审办法和取舍标准。

  在招聘考试方面,要正确把握“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不得将只有在岗人员才知晓掌握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工作程序、内部规定等列为考试内容。所命试题不得跨次使用或延期使用。同批次同一岗位招聘考试必须使用同一试卷。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各种名义规避公开招聘制度的行为;蓄意串通搞虚假招聘的行为;以权谋私搞绕道进人的行为等,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对违规招聘行为和违规进人的责任人员要予以严肃处理。对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清退。对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认定显失公允的招聘结果,在必要时,同级综合管理部门可以重新组织考试考核或要求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重新组织考试考核。对压案不办、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作者:肖姗朱雪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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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