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狱友!惯犯花钱“立功”妄想轻判

25.11.2014  12:37

  “狱友”因女儿重病缺钱,把自己没交代的犯罪线索卖给了他

哥们,还有没有没向公安局交代的问题啊?张叶绘

  新华报业网讯  “审判长,我有立功表现,按照法律你们也应当从轻处理我!”在连云港灌南县法院的法庭上,李文华大声喊道。这个“三进宫”的惯犯拒不认罪,还检举同监室的杜建华的犯罪事实争取立功。

  连云港市灌南县检察院层层剖析疑点,终于揭开了两名犯罪嫌疑人之间买卖犯罪事实、进而炮制虚假立功情节的伎俩。日前,李文华和他“检举”的杜建华均被法院依法判刑。

  通讯员范伟义王士超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于英杰

  根据最高法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的司法解释,犯罪分子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承办检察官

  奇葩罪犯

  惯犯庭上不认罪还检举监室室友

  李文华曾因寻衅滋事犯罪“三进宫”,一直到2011年8月21日才刑满释放。

  去年11月11日,李文华在灌南县三口镇窑河村,再次故意殴打他人,致被害人两根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今年1月,逃窜至无锡的李文华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