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乡村学校校长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27.03.2017  21:52
省级培训在宁启幕

  3月26日下午,全省乡村学校校长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省级培训在宁启幕,省教育厅机关党委副书记徐子敏出席并讲话,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宣教处负责人出席并宣讲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强调,要“优化语言文字环境。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强化对社会用语用字的监督检查和教育引导。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达到95%,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程度全部达标。”教育部、国家语委全面贯彻中央和国务院指示精神,制定了《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的通知》等,对加快实施推普攻坚工程作出了具体部署。
  徐子敏指出,学校是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增强国民文化自信的重点领域,使用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定义务,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本要求。希望乡村学校校长认真学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省的整体部署及要求,切实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让师生特别是青少年学生在写好“方块字”、说好普通话中感悟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增强作为一个中国人的底色。同时,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作,为“十三五”末,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达到95%、县域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5%做出积极贡献。

 

我省乡村学校校长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省级培训在宁启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