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行李落出租车上 南京的哥索要200元才肯还

26.11.2016  10:04

  南报网讯(通讯员  秦公轩  丁筱蒙  记者 朱静)不少“马大哈”市民有在公众场合丢过东西的经历,近日,南京市民小夏就将行李箱落在了的士上,虽然最后箱子失而复得,但在找寻过程中被的哥索要“感谢费”,使她心里始终不舒服。路不拾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这归还后的酬谢费,到底该不该给?

   案例:行李丢车后备箱,警方介入帮乘客要回

  11月21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夫子庙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小夏称,自己的旅行箱落出租车上,的哥拒不归还。

  警方了解到,事发前小夏从外地旅游回来,在南京南站打了一辆的士。当时已经晚上9点多,她上车时留了个心眼,记下了车牌号。到了目的地,小夏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下了车。等到出租车离开,她才想起,放在后备箱里的旅行箱忘了拿。

  小夏立马根据车牌信息联系出租车公司,顺利拨通的哥王某的电话。王某说行李箱还在车的后备箱,但他一开口就找小夏要200元“感谢费”。小夏想着耽误了王某跑出租,给点酬谢也不为过。但是对方要价太高,她只能给出几十元。

  双方僵持不下,小夏拨打了报警电话。在民警协调下,小夏说自己确实有过失,不该粗心大意忘了拿行李。王某见她态度诚恳,最后表示这“感谢费”也不要了,还主动将行李送了回来。

   司机:无偿或有偿归还物品的都有

  秦淮警方告诉记者,在工作中处理过不少乘客将财物丢出租车上的警情。有的出租车司机拾金不昧,想方设法寻找失主,或将失物送交到派出所;有的南京“大萝卜”更是热心,一看失主是外地人或年轻大学生,牺牲自己“跑生意”的时间,主动把东西送到乘客手上。

  民警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拾获者还东西的时候,要求对方支付“感谢费”。这种现象可以理解,毕竟挽回了失主的财物损失,路不拾遗的行为也值得鼓励。通常遗失财物的乘客,都愿意支付“感谢费”,有的还主动给的哥酬谢。更何况有的乘客丢失的财物价值较高,有的是在机场、车站等偏远地段丢失,出租车司机归还一趟,少拉了几个客人不说,还搭上油费。

   乘客:“感谢费”到底该不该给?

  针对这个话题,记者进行了一次走访调查,受访的市民表达出不同观点。有市民认为:“捡了东西主动归还,又耗时又耗力,如果再得不到失主的物质肯定,那么拾金不昧的人会越来越少。”调查中有不少人和他的观点相近。

  而另一些声音则认为,拾了财物归还是应该的,给“感谢费”反而是让一些人产生不劳而获的想法。

  警方提醒:市民打车时要看管好财物,下车前留心物件是否带齐,切不可粗心大意。乘客同时要记下车牌号、车辆所属公司、司机工号等信息,以便丢了东西能及时找到当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