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之前,先保护自己” 常州经开区检察官“未爱花开”微课堂开讲啦

26.09.2022  10:32

  作为家长应该如何帮助孩子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如果不幸遭受性侵害,应该怎么做呢?

  快来听听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检察官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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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期一般是在假期。这些假期里没有家长看护的孩子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答:看护未成年子女是家长的责任和义务。那些实在无法亲自看护孩子的家长应该妥善安排好孩子的假期生活,对孩子进行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引导孩子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一、不跟陌生人接触,在家注意关门,拒绝陌生人进屋,不能贪图小利拿陌生人的钱物。

  二、未经家长许可,不要随便私自外出,不要在他人家中过夜。

  三、外出一定要结伴而行,避开偏僻或者陌生的地方。

  四、不去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KTV、酒吧、网吧、私人影院等娱乐场所。

  另外,有些家长因为无法看护孩子,假期里会把孩子送到托班、培训机构等。在选择托管机构的时候,家长们应该选择正规机构,注意教室要有监控,同时告诉孩子要尽量避免单独和工作人员待在一起。

  问:按照法律规定,除了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可直接认定为强奸罪外,其他情形的证据收集相对困难,尤其是强制猥亵等性骚扰类犯罪,其发现和证明的难度更大。这种情况的案件一般会怎么处理,罪犯怎样才能得到相应的惩罚?

  答:在我们办理性侵案件过程中,发现和证明确实是一个难点。在办案中,我们会根据经验和常识,如果被害人陈述合乎情理、逻辑,细节描述符合未成年人的认知和表达能力的,结合其他证据能够予以印证,形成锁链的,排除合理怀疑的,可以认定。比如被害人描述的犯罪嫌疑人身体的上的一些特征,一般情况下难以发现,要脱了衣服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现的,还有可能在反抗过程中在犯罪嫌疑人身上留下的痕迹之类等等,来综合判断。总之,在遇到性侵害的时候,一定要及时报案,同时注意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