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举行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16.01.2016  10:20

   昨天上午,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参加首次宣誓的共有10名人员,分别是刚刚获得任命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以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昨天上午10点,铿锵有力的誓言在悬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响起。10名整齐列队,庄严宣誓的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体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终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赵建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想不仅仅是我们几个宣誓人,在场的所有的国家公职人员,都可以感受到宣誓仪式带来的正能量。70个字的誓词是对宪法法律忠诚的严格要求,是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庄严承诺。让我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必须依法履职、恪尽职守。

  据了解,去年12月4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经过江苏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记者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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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