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

06.01.2015  12:53
              1月5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吕振霖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的汇报,建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为:审议《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修改稿)》、《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南京城墙保护条例》、《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会议分别听取了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关于常委会会议各项议程准备情况的汇报。           会议讨论通过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该办法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我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对专题询问的原则、内容和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以推动这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罗志军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他说,即将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会议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过去一年工作,对2015年改革发展各方面任务作出全面部署。他强调,要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做好人代会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推动今年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卫国、蒋宏坤,副主任张艳、许仲梓、赵鹏、刘永忠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