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创新举措推进“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18.11.2015  18:38


  为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努力打造“电子商务新高地、大众创业新基地、创新发展新典范”,宿迁市于11月12日专门出台《关于优化“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审批工作的意见》,借助“互联网+”带来的思维理念更新,加快推进“互联网+”电子商务审批制度改革,着力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主要措施包括:
  (一)推动电子商务全流程电子化登记。建立“宿迁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囊括工商部门电子商务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公示、消费维权、数据分析等功能,推动平台与证照联动监管平台、政务服务云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以及质监、税务等职能部门相关信息化系统互联互通,建立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信息交换传递和数据共享机制。建立以电子营业执照为主、纸质营业执照为辅的电子商务领域商事登记制度体系,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技术标准,构建“网上名称查询、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网上自动存档”的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推行“网上系统自动通知、企业随时上网打印”的企业自主打印纸质营业执照模式,逐步实现网络创业者、电子商务企业筹办人与政府部门登记人员“零见面”,在任意一台电脑即可申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构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二)探索电子商务企业“多证合一”和“政务一卡通”。实行“多证合一”,在现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基础上,推动将社会保险登记证、公安刻章备案纳入“一照一码”登记范围,为电子商务企业发放加载社会保险登记证、公安刻章备案等信息的电子营业执照。推进“政务服务云审批”,从制度、技术层面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证照电子化审批实施部门,通过CA认证、身份识别、电子签章等技术手段,探索实行电子商务企业的税费办理交纳、社保办理、银行开户等“政务一卡通”。
  (三)推进电子商务审批服务市场化。支持中介组织服务政务审批,将现行电子商务秘书公司登记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向全市拓展,服务领域由登记代理向财务代理、税务代理、法务代理等业务延伸。将跨区域登记扩大到京东集团体系内所有网络交易经营主体,纵深推进“政府+知名网络平台+市场主体”的互联网登记监管模式。
  (四)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多元共治。坚持企业自律、协会引导、部门联动、公众监督的互联网多元共治原则,充分发挥宿迁市网商协会等第三组织评估、引导作用,逐步完善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体系,提高统计分析、运行监测和风险预警能力。依法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行为,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建立开放、公平、健康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