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举报规定 推进反腐倡廉和规范司法

23.06.2015  11:39
      今年6月23日至26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将开展第十七个“举报宣传周”活动。就“举报宣传周”活动有关内容,近日,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董月明接受了《连云港日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今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什么?

董月明:今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落实举报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和规范司法”,即深入推进修改后《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建立依法有序、及时高效的举报工作体系;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举报权利,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坚持通过规范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坚持依靠人民群众推进规范司法。

记者:今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董月明:今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惩治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宣传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与成效;三是宣传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制度措施;四是宣传修订后《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记者:在今年的“举报宣传周”中,全市检察机关将采取哪些活动形式?

董月明:结合我市实际,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今年我们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

一是开展检察长接访活动。  6月24日,市检察院将在苍梧绿园北门广场设点宣传,检察长将在宣传点现场接访。其他院领导分别带案下访、巡访,接受群众举报和法律咨询。各基层院检察长也将开展接访活动。全市两级检察院举报中心要对检察长接待批办的职务犯罪举报线索,迅速移交相关单位或部门处理,并切实加大督办力度,及时通报查处结果。

  二是结合“五进”活动开展举报宣传。即结合我市检察机关开展的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五进”活动,主动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突出举报宣传重点,完善活动载体,延伸宣传触角,大力开展举报宣传。

三是组织视察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实地参观市检察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了解案件受理流程案件信息公开流程和群众来信来电办理流程以及信访接待受理情况,并选取一些重大有影响的典型案件,让代表委员参与庭审观摩评议或听证答复工作,零距离感受检察机关的规范司法。

四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重点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与相关部门协作,分批组织机关干部、国有企业职工和乡镇基层组织人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
      五是充分运用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围绕今年的举报宣传周重点,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电子屏等媒体平台,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开设专栏、开展访谈交流、在线互动等方式,组织广泛的举报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开展扫一扫二维码,加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微信好友活动,借助“两微”平台,及时发布检察信息及工作动态,便于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情况,接收群众意见和反馈信息,积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六是开展署名举报线索核实答复和举报奖励活动。  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要求,对署名举报线索进行核实答复,兑现奖励,以鼓励群众实名举报、依法举报。

记者:今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由哪些部门组织实施?

董月明:今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由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组织,并会同办公室、宣教处、侦监处、公诉处、民行处、反贪局、反渎局、预防局、刑执局、基层管理处、警务处等部门共同实施。

记者:请您简单介绍一下去年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本情况。

董月明: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切实促进反腐倡廉。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1件154人,其中,贪污案21件32人、贿赂案77件106人、挪用公款案13件16人。在贪污贿赂案件中,共查办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31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10人,查办科级干部30人。全市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2件67人,70%处于民生领域,其中在食品安全领域查办3件4人,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查办4件6人,在医疗卫生领域查办10件12人,在惠农补贴领域查办23件34人,在安全生产领域查办2件3人。这些案件中有2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佳优质案件”,有1个典型案件获评省法治建设优秀案例提名奖。

我市检察机关查办的重大、有影响的案件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杜宇平受贿案、市国资委原主任林富平受贿案、灌南县原政法委书记汪建新受贿案、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陶绪言受贿案、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丛容受贿案、市粮食局原副局长王公民受贿贪污案、市农业委员会园艺处处长兼外向型农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项为玩忽职守案、东海县洪庄镇镇长张孝波滥用职权案、灌云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吴述新玩忽职守案等一批职务犯罪案件。

  在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不仅依法开展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还不断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市检察院制定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项目具体责任分工表》,对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中哈物流基地、连云港市新机场、港口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等10个重大项目,建立领导负责制,为项目建设提供犯罪预防、法律支持等检察服务。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进乡村工程”,从源头上防治涉农腐败。全市两级检察院预防综合报告被各级领导批示10人次,市检察院3个职务犯罪案件分析报告被市委杨省世书记、市政府赵晓江市长批示肯定并要求相关部门予以重视。完善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廉洁准入制度的实施领域从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扩大到公共资源交易和土地招拍挂领域,提供查询服务,对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均作出有效处置。发挥预防职务犯罪检察长宣讲团和预防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加大预防宣传教育力度。海州区和东海县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分别被评为省廉政教育基地和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记者:请您再介绍一下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和追逃追赃专项活动情况。

董月明: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查办行贿犯罪专项行动和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办行贿犯罪35件56人;劝返、抓获职务犯罪嫌疑人4人,位居全省前列,还通过边控等有效措施,成功防止一名职务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

记者:检察机关是人民的检察机关,关注民生是各级检察机关和每位检察干警义不容辞的责任。听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服务保障民生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请您就此做一下简单介绍。

董月明:去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176件,其中在农机购买补贴环节查办21件30人,在高效设施渔业和农业补贴环节查办4件7人,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领域查办职务犯罪5件18人。此外,查办交通运输和食品安全领域职务犯罪也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效果。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情况。

董月明:在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发现行政执法机关以罚代刑、案件降格处理以及监管缺位等问题,通过开展立案监督、发出检察建议等多种手段加强法律监督。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监督刑事立案3件;依法发出检察建议42份,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其中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查处了掩埋化工废弃物、生产“毒豆芽”、销售“巴西牛肉”和非法行医等重大案件;围绕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心肺之患”,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共批准逮捕销售“地沟油”、“假药品”等犯罪案件24件51人,提起公诉77件165人。全市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创新建立了执法办案、社会调查、检察建议“三位一体”监督工作模式,扩大法律监督的效果,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的问题整改、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该做法和检察监督对接环保执法两项创新工作在国家环保部、中国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评选中分别荣获优秀事例、提名事例。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依法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的情况。

董月明: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后减刑快、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期限短等问题,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共监督收监执行7名暂予监外执行期满而刑期未满的罪犯。并向市委政法委报告,积极推进未羁押罪犯判处监禁刑后收监执行专项清理活动,已监督收监执行罪犯71人,有效解决此类罪犯收监执行难问题,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肯定。还依法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1件1人,保障刑罚依法正确执行。

记者:司法的生命在于规范。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董月明: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部署,全市检察机关从2014年12月开始,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为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推进,两级检察院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深入开展了系列学习讨论活动,并以“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为主题举办全市检察机关领导素能培训班,对两级检察院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共203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主动走访、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制作发放《征求意见函》、开展“村村到、区区访”等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代表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基层党政干部、人民群众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要求,组织开展了撤回移送起诉及撤回起诉案件、反渎案件中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和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安排、职务犯罪案件同步录音录像、涉案款物管理等专项检查,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并对2014年至2015年4月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6921件案件进行逐案排查,梳理查找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制订整改计划;始终坚持即知即改、边查边改,进一步规范了全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工作,建立了全市公诉人司法办案档案制度、“三方”互动机制干预检察人员异常动向机制,出台了《检察人员问责暂行规定》,完善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检察司法行为的监督,强化了对不规范、不廉洁司法行为的责任追究。通过一段时间以来的整治,全市检察干警的司法理念得到了进一步端正,规范司法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全面排查、梳理和初步整改,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水平。我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受到省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我们还要全面规范职务犯罪案件的举报、初查、立案、侦查、起诉工作,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并全面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对执法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季通报、月点评,重点对各项业务工作的办理质量、诉讼效率、执法效果,特别是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综合评估、点评督促;加强执法督查,定期派出督查组明察暗访,对基层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各部门执行制度情况,进行严督细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落到实处。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群众在举报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连云港检察机关在保护举报人方面有哪些举措?

董月明:群众在举报中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关于举报方式。群众可以采取电话举报、信函举报、网络举报、当面举报、预约举报等方式向我院举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为12309。此外,举报也可以采取电传、电报、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二是倡导实名举报,提供的举报线索要尽可能详细、准确,便于检察机关了解情况、调查取证,反馈信息等。三是举报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不能伪造证据、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四是举报尽可能秘密进行,不要公开举报、多头举报,加强自我保护,防止被打击报复。

举报是公民行使检举、控告等民主权利的具体途径,为保障公民的检举、控告权的充分行使,连云港检察机关在保护举报人方面主要有以下举措:一是设立专门的举报接待室,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举报线索处理场所;举报线索录入专用计算机由专人负责,做到专人专机管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或者批准不得查看。二是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不准私自摘抄、复制举报材料,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被举报单位;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线索原件或者复印件;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对举报人的笔迹进行鉴定。三是正确区分举报失实与故意诬告陷害的界限,不追究错告或者举报事实有出入的举报人的责任。四是充分保障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行为依法查办、严厉打击;对举报人因受打击报复,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名誉损害、财产损失的,检察机关支持其依法提出赔偿请求。

  记者:请问连云港检察机关在方便群众举报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董月明: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加强服务群众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等信访渠道,以争创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文明接待室”为契机,依托已经建立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提升文明接待内涵,打造连云港检察窗口接待文明品牌。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12309举报网站的作用,对群众信访事项实行网上受理流转、办理回复、结果查询,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新机制;依托已经建成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定点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巡回接访、联合接访等制度,切实深入基层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认真帮助和督促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三是充分发挥派驻基层检察室的作用。组织检察干警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拓宽控告申诉、信访接待渠道,积极宣传检察职能,宣传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成效,进一步增进群众与腐败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四是全面落实省检察院提出的“七项为服务承诺”,加强对实名举报、多次举报未处理反馈等线索的跟踪提醒、催办、答复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