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2345"将受理群众"为官不为"举报监督

20.08.2015  10:05

  昨天,南京市委公布了《关于防治为官不为推动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对为官不为者将视情形给予通报、停职、降职等处分。快报记者注意到,“12345”将受理群众“为官不为”举报监督。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办法把为官不为列入各级政府“12345”服务平台、组织部门“12380”举报平台的受理范围。对媒体曝光的典型事例,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应及时关注,从中收集为官不为问题线索。

  南京规定,在干部考核考察中,实行为官不为问题定向测评,对“问题严重”和“有较多反映”得票较多的,干部考核考察组应直接组织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交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机构调查核实。

  经调查属实的,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等次应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为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出领导班子,为拟提拔重用对象的取消任用资格,为后备干部的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谈话、函询、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给予告诫或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情节严重以及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解聘等组织处理。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

  办法明确,因为官不为问题被查实受到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解聘处理的,以及被追究纪律责任的,责任追究结果一律向社会公开、责任追究决定一律存入个人档案,当年度一律不得评优评先,影响期内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影响期满后拟提拔重用的一律事先上报审批。(鹿伟)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