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社会文明程度高”持续努力

29.11.2015  13:40

  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系列评论之五

  “强富美高”新江苏的目标,四个方面的内涵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中,“社会文明程度高”,既是新江苏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内容,又为建设新江苏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富道德滋养。社会文明程度会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而进步,但这并不意味着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了,社会文明程度就会自然提高,而是需要做出积极的努力和艰辛的付出。建设新江苏,奋战“十三五”,必须把“社会文明程度高”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持续努力。

  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提出,“十三五”时期要在促进“社会文明程度高”上展现新的风貌。这新风貌,展现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展现在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展现在人民群众各方面素质的明显提高,展现在全社会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展现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这些新风貌,既是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落实,更是对人民内心幸福感的诚挚回应。

  展现社会文明新风貌,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我们要建设的新江苏,不仅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家家仓廪实衣食足,而且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人人知礼节明荣辱。近些年来,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旺盛,多样化、多层次的特点日益明显,但一些地方精神文化生活仍然比较贫乏,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现象仍然比较严重,人们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待提高。所以,我们必须坚持推动“两个文明”协调发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思想理论的科学引领,善于吸收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挖掘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大力弘扬“三创三先”等时代精神,促进全社会形成“爱、敬、诚、善”的良好道德风尚。

  展现社会文明新风貌,要加快文化改革发展。文化精品大量涌现,文化产业蒸蒸日上,公共文化服务明显完善,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突破,这既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目前,文化领域仍然是总供给不能满足总需求的领域之一。如何顺应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让城乡居民共享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让全体江苏人都能浸润在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中,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全面推进文化发展理念、体制、手段的改革创新,是增强文化引领力、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必由之路。必须积极探索有利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新举措、新办法和新载体、新途径,加快文化机制、内容、业态、形式等各方面的创新步伐,引领时代潮流和社会风气。

  展现社会文明新风貌,要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人们文明素质和社会治理水平是社会文明程度的关键因素。良好的社会治理能有效地促进社会各阶层的和谐有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公平正义,保障人的基本权利,而法治化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我们建设法治江苏,一个重要的落脚点,就是要推动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次省委《建议》更是把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作为一节,明确提出了要求。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要进一步强化法治在维护群众权益、调处利益关系中的权威地位,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全民普法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形成人人尊法、守法的良好风尚。

原标题: 为“社会文明程度高”持续努力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