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常州市创意产业基地、江苏华夏云锦织造有限公司等园区、单位为江苏省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示范单位的决定

14.04.2016  17:47

各市版权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版权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精神,根据《江苏省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创建和管理办法》,省版权局组织考核验收组于2016年3月对申报江苏省版权示范的园区和单位进行了现场考评验收。经研究,决定批准常州市创意产业基地、镇江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为“江苏省版权示范园区(基地)”,江苏华夏云锦织造有限公司、江苏化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江苏佳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睿泰数字产业园有限公司、泰州龙冉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昆山粉墨文创发展有限公司、昆山辰宇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和昆山申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为“江苏省版权示范单位”。

              希望各地版权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版权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示范单位的引导作用,加强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培育发展版权密集型企业,加快版权产业发展,为 “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江苏省版权局   

2016年4月12日


附件:
苏版权发[2016]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