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33家调委会被命名为“江苏省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07.03.2016  10:39

          苏州市33家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命名为“江苏省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自2012年以来,市司法局按照《人民调解法》有关规定,先后开展了规范化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制定了《苏州市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全市按照“健全组织、落实人员、发挥作用”这一总体目标,落实工作方案,扎实推进规范化调委会创建活动,目前已有1834个村(社区)、96个镇(街道)调委会被命名为“苏州市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率达90%以上。

      各地通过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战能力,加强“网格化”排查,落实责任到人,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