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为户籍居民免费投保自然灾害保险

19.04.2016  08:37

即日起,我市居民不需要花一分钱,也无需办理投保手续,当遭受自然灾害导致人身伤害和家庭房屋受损时,就可以申请自然灾害保险赔付,最高可获得10万元赔偿。

 

保险费用不要居民掏

 

受全球性生态环境的影响,近年来,我市遭受台风、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不断。灾害发生后,市、镇两级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抗灾救灾,对因灾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救济,保障基本生活;对因灾倒损的房屋给予补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但是,传统的救灾体制和方式有一定局限性,为此,我市启动自然灾害惠民保险项目。

 

市民政局社救科工作人员介绍,自然灾害保险项目是我市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包括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两个险种,对因自然灾害、火灾或爆炸事故、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抢险救灾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房屋建筑损失给予保险理赔。我市为全市66.8万名户籍居民和21万户家庭购买自然灾害商业保险,居民个人无需承担任何保险费用。

 

该项目从今年4月起生效,保险期1年。

 

最高赔付10万元

 

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障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暴风、暴雨、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地震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害;因居住地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因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造成的人身伤害;在上述自然灾害及火灾或爆炸事故中因抢险救灾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在上述自然灾害及火灾或爆炸事故中因非自杀和非本人犯罪行为造成的自身人身伤害。

 

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主要保障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于下列原因导致的家庭房屋损失: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冰凌、地震、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除受害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或犯罪行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火灾、爆炸。

 

根据保险实施方案,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因居住地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的意外身故、伤残最高赔付金额为5万元;因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最高赔付金额为10万元;因自然灾害原因产生的意外医疗费用最高赔付金额为2万元。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中,因居住地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家庭房屋损失的,最高赔付金额为2.5万元;因雷击、台风、龙卷风等自然灾害造成家庭房屋损失的,最高赔付金额为5万元。

 

灾后24小时内打电话报案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建立自然灾害保险制度,目的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缓解因临时大额救灾支出对政府财政造成的压力,分散灾害风险,以小额保费支出为杠杆,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和力量参与到灾害救助工作中来,为受灾居民增加一道保障防线。

 

目前,我市自然灾害商业险采用“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模式,由人寿保险靖江支公司承办。在保险实施过程中,人寿保险公司开通了理赔绿色通道,居民家庭发生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后,在24小时内拨打热线电话“95519”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获得理赔。